亲爱的毕业生党员:
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离校管理工作,稳妥做好党员离校各项收尾工作,确保党员组织关系不断档、党员身份无脱节、档案材料零遗漏,现将离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,请全体毕业生党员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
(一)明确转接去向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,若工作单位具备党组织接收条件,须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;工作单位未设立党组织的,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(乡镇)党群服务中心或户籍地、常住地社区党组织。升学深造的党员,组织关系转入录取院校对应的党组织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党员,原则上将组织关系转回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基层党组织,严禁无故滞留学校。确实需要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,需提交组织关系留校申请,留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(二)规范转接流程。全体毕业生党员需提前核实接收党组织完整规范名称及转接代码,准确填写并上报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,待党支部通过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》或线下发起转接后,主动对接接收党组织、按时完成接收;所有转接工作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初步流转,务必于2026年9月30日前办结全部接收手续,逾期未完成转接、无人接收的将被列为失联党员,将影响入职政审、升学考核、公职报考、个人党员档案及党内身份认定等,转接成功后需自行留存系统记录,确保转接流程全程可追溯、有据可查。
二、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方式
(一)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。组织关系必须通过“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网上转接。毕业生党员须在6月15日前根据上述转接要求落实本人组织关系去向,并配合所在学院党组织做好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》信息登记工作(所提供的组织关系转接地址必须具体到相应的党支部);待所在学院党组织在全国系统中将组织关系转出后的30日内,毕业生党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报到。如遇接收单位拒绝接收或其他组织原因,未能报到的需将原因告知离校前所在党组织再做进一步处理。
(二)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。组织关系需要网上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转接。毕业生须在6月12日前根据上述转接要求落实本人组织关系去向(特别要落实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、是否需要到当地县委组织部报到等情况),并配合党组织做好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》信息登记工作,以便完成线上、线下转接程序;待收到学校的纸质介绍信后(6月30日前),需由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交至组织关系接收单位,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原所在学院党组织,回执必须加盖有组织关系转接权限的党委公章。
三、注意事项
一是省外转接党员须妥善保管纸质《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严禁撕毁、涂改、私自拆封或遗失,不慎遗失需及时报告、书面检讨并申请补办,违规失责者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处分。二是所有党员须在介绍信有效期或转出30日内完成报到转接,严禁长期滞留介绍信,逾期自动作废;无正当理由超六个月不转接、不报到、不参加组织生活、不交纳党费的,按规定可按自行脱党处理。三是党员组织关系与档案分开流转,党员档案随学籍档案统一公对公流转,组织关系转出后,党员隶属关系同步变更,须自觉在新党组织参与组织生活、交纳党费、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
四、党员档案材料整理与归档
毕业生党员须全面细致核查个人党员档案,认真核对入党全套材料,确保材料齐全完备、信息准确一致、签章规范完整,无缺页漏填、涂改瑕疵等问题;若发现档案材料缺失、填写不规范、手续不完善等情况,须及时对接学院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补齐修正,严禁携带问题档案离校。党员档案将随个人学籍档案统一公对公邮寄流转,严禁个人私自携带、拆封、涂改档案,后续档案调取须由相关单位开具正规调档函依规办理。
五、党费交纳与台账登记
全体毕业生党员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,在离校前结清截至毕业当月的全部党费,配合党支部完成党费台账核对与登记备案,确保无漏交情况;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,须及时在新党组织接续交纳党费,常态化履行党员义务,杜绝出现长期欠交党费的情况。